2008年春节前夕,一个外省来沪人员的盗窃团伙被闸北公安分局以涉嫌盗窃罪刑事拘留,并进而由闸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本案涉案被告人数多,涉案金额较大。
案件审理正值传统佳节春节前夕。当事人及其家属都有非常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够回老家过年。
接被告家属委托后,本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根本原则,以“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抓住公诉证据中的诸多矛盾之处,并在庭审中充分发挥质证、辩论能力,使得本案最终以所有被告人全部缓刑而结案。
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本律师的一贯宗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