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军律师
刑事辩护研究网
——济南刑事辩护刘士军律师13306401985
前 言
2023年3月7日下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站在报告席上,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这份报告是首席大检察官代表全国检察干警向全国人民交出的一份“答卷”。
正所谓,“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在刑事案件中,刑辩律师从侦查、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全程都要跟检察院打交道。只有充分了解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把握检察政策、熟谙它的工作重点,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法律知识讲座,选取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与刑事业务相关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解读:
关键词一、能动检察
报告内容:
最高检在对过去五年工作进行回顾时,使用了六个标题,每个标题里均有“能动检察”一词。
“一、维护安全稳定,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国之治”。
“二、聚焦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促推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四、加强诉讼监督,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五、拓展公益诉讼,以能动检察守护公共利益”。
“六、坚持从严治检,以能动检察锤炼过硬队伍”。
能动检察的案例:“某网络公司非法爬取一外卖平台数据涉嫌犯罪。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涉案行为情节较轻,并考虑该公司为成长型科创企业,管理粗放致涉案,可启动合规整改。严格落实监管、认定整改合格后,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结案当年,公司新增员工700余人,营收增加1.6亿元,纳税增加1000万余元。“惩治促矫治,企业获新生”。
启发: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存在“就事论事、就案办案”的情况,看起来“依法办”“按程序办”,实际上是案子办完了但矛盾依然存在,难以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习总书记在《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强调,“要树立正确法治理念,把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实现公正、执法目的同执法形式有机统一起来,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能动检察,是对总书记依法治国思想的贯彻,它要求检察机关从“治罪”转变为“治理”,积极、主动、深化履行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尚且考虑法律之外的因素,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也要摆脱单一的法律思维,综合运用情理法因素。
关键词二、少捕慎诉慎押
报告内容:
“少捕慎诉慎押促治理。2020年全国两会上,我们分析二十年间重罪持续下降、轻罪持续上升的重大变化,提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严重犯罪决不动摇,较轻犯罪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这一办案理念被确定为刑事司法政策。政法机关协同落实,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4.9%降至2022年26.7%,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低;不捕率从22.1%升至43.4%,不诉率从7.7%升至26.3%,均为有司法统计以来最高。同时,2022年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提出复议复核、当事人提出申诉比2018年分别下降63.2%和25%。运用大数据有效监管,轻罪不“关”也能管住;不起诉但应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犯罪治理更有效、人权保障更有力”。
启发:
从过去的“够罪即捕”到现在的少捕慎诉慎押,这给了刑事辩护律师更大的辩护空间。
1、对于审查逮捕的轻罪案件,律师要大胆的提出建议不批准逮捕的意见。
2、对于审查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律师要大胆的提出建议相对不起诉的意见。
3、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要坚决提出不捕不诉的意见。
以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轻伤害案件为例,律师要根据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把握轻伤害案件的案发特点,与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充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当事人矛盾化解、纠纷解决,达到不捕不诉、修复社会关系的双重目标。扩展:山东四部门联合印发《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意见(试行)》
关键词三、认罪认罚
报告内容:
“认罪认罚从宽利改造。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系列文件,依法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已超过90%。主导落实中,检察官以确实充分的证据促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与在场律师充分沟通,准确提出量刑建议;同时认真听取被害方意见,重视维护其权益,工作量和难度倍增,但诉讼质效明显提升。2022年量刑建议采纳率98.3%;一审服判率9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29.5个百分点。上诉、申诉大幅减少,更利罪犯改造、促进社会和谐”。
启发: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已经超过了百分之九十,无论律师喜欢不喜欢认罪认罚这种刑事诉讼模式,都必须要去适应,否则将无法有效开展刑事辩护工作。
难点:如何开展量刑协商?如何发挥律师主动性?
第一步:解决前提性的问题,即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只有构成犯罪的案件,才可以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有罪或无罪的分析,应当从证据、事实和法律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包括事实清楚不清楚,证据充分不充分,程序合法不合法,罪名准确不准确,当事人的人身、财产权益有无受到侵犯等。
第二步:如果当事人自愿认罪,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则应当积极与检察机关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尽可能好的结果。律师不要被动的等结果,应当积极主动的参与协商。一般而言,控辩协商过程需要经过两轮以上。律师阅卷了解案情后,应主动跟检察官联系,初步阐述当事人希望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意愿,并初步了解检察官的态度。然后,提交书面意见,详细阐述当事人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理由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分歧很大,律师还需通过类案检索、提交裁判观点等方法,继续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关键词四、企业合规
报告内容:
“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做实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等各类企业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落到实处,促进保就业保民生。2018年发布11项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起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等12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强化监管落实。试点以来,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
启发:
检察机关推动的企业合规试点,不仅仅给了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律师开辟了一片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律师参与企业合规的途径主要包括:
1、在刑事辩护中启动刑事合规。律师在办理企业、企业相关人员涉嫌犯罪的辩护案件时,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交合规申请书,争取启动刑事合规程序。
2、帮助企业打造合规计划。对于已经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案件,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律师可以帮助企业打造合规计划。
3、加入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库。对于企业合规的判断,检察机关目前主要是采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律师可以申请成为第三方组织成员,考察企业是否实现合规。
展望:除了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下一步法院也可能会在企业合规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
关键词五、依法治网
报告内容:
“积极促推依法治网。针对网络犯罪持续大幅上升,2020年建立专项办案工作指导机制,明确检察办案65条规范;2022年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出台23条办案指导意见。五年间,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71.9万人,年均上升43.3%。协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挖幕后金主、严惩团伙骨干、全力追赃挽损,起诉19.3万人。一跨国犯罪集团虚构网络投资平台,诈骗数百名受害人1.4亿元,四川检察机关依法起诉582人,其中12名骨干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全链条打击,起诉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提款转账等犯罪从2018年137人增至2022年13万人;对情节较轻或受骗、胁从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从宽处理、教育为主。8所院校57名学生跨省实习,误入诈骗团伙,检察机关依法不起诉或督促撤案,涉案学生均回归正常学习生活。会同教育部开展校园反诈,发布典型案例,警示犯罪、关护学生。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出第六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
启发:
网络犯罪是目前的一个热点法律问题,此类案件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仍然会保持相当大的体量。
网络犯罪既具有传统犯罪的一般特征,又具有网络时代的特殊性。年轻律师对于网络更加熟悉,对于新鲜事物能够更快的理解,这是老律师所欠缺的。加大对网络犯罪的研究,可以让年轻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快速实现突破。建议有志于刑事辩护的律师,可以加大网络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跑分”、买卖“两卡”等实务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六、未成年人检察
报告内容:
“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身心尚不成熟,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嫌轻微犯罪、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7.1万人,适用率由2018年12.2%升至2022年36.1%;对犯罪较严重的起诉17.9万人,比前五年下降36.9%”。
启发: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司法机关工作的一个重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数量和比例较高。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有一种辩护层次感:第一个层次看是否有罪;第二个层次有罪的话,能否直接适用相对不起诉;第三个层次看能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第四个层次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减轻或从轻处罚的规定。
关键词七、诉讼监督
报告内容:
“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2021年起会同公安部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信息共享,把制约监督做实、协作配合做好。2022年监督立案3.7万件、督促撤案4.6万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1万件,比2018年分别上升66.3%、1.5倍和2.3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21.3万件,对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上升6.8倍。会同公安部持续清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起诉、长期搁置的涉企“挂案”,督促办结1.2万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五年间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2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8.9%;法院已审结3.2万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2.2万件,改变率69.6%”。
启发:
从数据来看,检察院的诉讼监督力度增大。前些年有句话叫“公安炒菜、检察端菜、法院吃菜”,但近年来随着检察院对公安监督力度的加大,这句话已经过时了。律师代理被害人控告时,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立案。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时,发现公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撤案。律师发现侦查机关、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侦查活动违法的,也可以申请检察院监督。
关键词八、案—件比
报告内容:
“创设‘案—件比’做实科学管理。针对不少案件程序反复、增加讼累,2019年首创‘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以实际发生的‘案子’与经过若干办案环节、程序统计的‘案件’相比,考核首办负责、案结事了。共压减95.9万个程序性和内生案件。办案质效明显提升,与2018年相比,2022年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分别下降80%和95.8%,自行补充侦查上升264.6倍,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6.9天。公正是质量与效率的统一”。
启发:
“案—件比”的推行,减少了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间,提升了办案效率。在过去,退回补充侦查甚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是常态,但现在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子明显减少。律师要注意检察院的办案节奏,特别是羁押的案件,要抓紧时间阅卷,及时提出辩护意见。
关键词九、检律关系
报告内容:
“2020年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建立年度会商机制,地方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近期联合发布10条意见,尊重、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针对执法司法中阻碍律师依法执业问题,监督纠正8741件,比前五年上升43.6%。全面推开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律师异地阅卷,查阅案卷更便捷。与司法部等出台意见,规范检律交往行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
启发:
把检律关系写入工作报告中,足见最高检对于律师执业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力度。律师在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表达权、要求答复的权利受损时,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控告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对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有很大作用,律师们可以复印出来随身携带。
结语
刑辩律师不仅要精通刑法、刑诉法,更要多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多了解当前的刑事司法政策,综合运用政策、法律、人情和事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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