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军律师擅长在追诉和辩护的思维对抗中,客观全面的分析案情,给予当事人中肯建议,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益。
办理的典型案件包括:
1、济南某诈骗罪案件(涉案金额 50 万元),获得无罪(存疑不起诉)。
2、某企业家涉刑案件,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 200 余万元)无罪,非法吸
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 2000 余万元)获得缓刑。
3、济南某上访被认定寻衅滋事罪案件,获得无罪(存疑不起诉)。
4、济南某非法经营罪案件(无证销售香烟),获得无罪(相对不起诉)。
5、济南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财物价值 10 万余元),获得无罪(绝对不起诉)。
6、济南某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瘦肉精”),申请取保候审成功,获得缓刑。
7、济南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获得缓刑。
8、临沂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案件,获得缓刑。
9、济南某故意伤害罪,获得缓刑。
10、德州某诈骗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获得缓刑。
11、济南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取保成功。
12、淄博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虚开税款数额近 200 余万元),取保成功。
13、烟台某寻衅滋事罪案件,二审减轻量刑案。
14、济南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造成十人死亡),获得从宽处理。
15、济南某介绍卖淫罪,获得从宽处理案。
16、滨州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