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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军律师:快递员偷快递,到底构成何罪?
来源:刘士军律师 | 作者:刘士军律师 | 发布时间: 2022-08-01 | 2284 次浏览 | 分享到:
律师在辩护中,一定要认真研究快递员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的比较。

快递员将快递物品据为己有的案子,这几年频发,但各地法律适用的分歧很大。

定性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罪与非罪,以及量刑的轻重。

比如说物品价值29999元,按照职务侵占来看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按照盗窃罪来看已经远超山东省立案标准10倍有余,需要定罪判刑

再比如物品价值40万元,按照职务侵占罪来看,尚未达到第二档量刑,所以判刑很轻但按照盗窃来看,已经达到第三档量刑,要判十年以上

可见,定性不仅影响到是否构成犯罪,更影响到刑罚的轻重。

律师在辩护中,一定要认真研究快递员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的比较。

刘士军律师认为:对于快递员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实际控制或者支配,并达到了入罪数额标准,不论其采取侵占、窃取、骗取哪种行为方式,均应定性为职务侵占罪,不应当定性盗窃罪。也就是说,快递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快递财物,金额超过三万元,才构成职务侵占罪。

如果快递员利用的不是职务上的便利仅仅是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条件(例如进出快递公司的便利条件),窃取快递包裹内物品的,应当定性为盗窃罪。

司法实践中,要注意区分“职务上的便利”与“工作上的便利”的区别,才能准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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