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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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刑事辩护刘士军律师13306401985
刘士军 律师简介
刘士军律师,男,1985年生,山东省费县人,执业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先后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至今已从事法律工作15年,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担任过反贪局侦查科长。
刘士军律师现为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合规与刑事辩护部主任,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证号13701201910137480。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要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办理的案件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的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的犯罪、侵犯财产权利类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类犯罪、网络犯罪、新型犯罪等。成功办理了多个无罪、罪轻的成功案例,获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广泛好评。
刘士军律师电话:13306401985
刘士军律师微信:19218085188
刘士军律师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A座八层
刘士军律师办理的典型案件包括:
1、济南某诈骗罪案件(涉案金额 50 万元),获得无罪(存疑不起诉)。
2、某企业家涉刑案件,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 200 余万元)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涉案金额 2000 余万元)获得缓刑。
3、济南某上访被认定寻衅滋事罪案件,获得无罪(存疑不起诉)。
4、济南某非法经营罪案件(无证销售香烟),获得无罪(相对不起诉)。
5、济南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财物价值 10 万余元),获得无罪(绝对不起诉)。
6、济南某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瘦肉精”),申请取保候审成功,获得缓刑。
7、济南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件,获得缓刑。
8、临沂某非法采矿罪(情节特别严重)案件,获得缓刑。
9、济南某故意伤害罪,获得缓刑。
10、德州某诈骗罪案件(电信网络诈骗),获得缓刑。
11、济南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取保成功。
12、淄博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虚开税款数额近 200 余万元),取保成功。
13、烟台某寻衅滋事罪案件,二审减轻量刑案。
14、济南某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造成十人死亡),获得从宽处理。
15、济南某介绍卖淫罪,获得从宽处理案。
16、滨州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从宽处理。
17、济南某涉嫌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案件:检察院指控挪用资金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经过辩护,职务侵占罪获得无罪,合同诈骗罪(100余万元)无罪。
18、济宁强迫交易罪案件:检察院建议量刑五年,经过辩护,法院判处两年十个月。
19、北京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经过辩护,取保成功,获得缓刑的量刑建议。
20、某敲诈勒索案:公安认定敲诈26万元,经过辩护,检察院认定敲诈1万元。
21、某销售假药案:原认定销售金额48万,检察院建议量刑七年,经过辩护后,认定销售26万元,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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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0
不起诉案件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并结合各方意见作出是否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审查活动。
刘士军律师:男性猥亵男性,也可能会被判刑。强制猥亵罪定罪量刑详解
2022-10-04
利用他人醉酒熟睡之机实施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惩处。
2022-10-0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规定了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可以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适用这一规定,是否属于“当众”实施犯罪至为关键。对在规定列举之外的场所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只要场所具有相对公开性,且有其他多人在场,有被他人感知可能的,就可以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犯罪。
刘士军律师:办案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二审不开庭,却不告知律师!违法
2022-09-30
办案机关作出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延期审理、二审不开庭审理、宣告判决等重大程序性决定的,以及人民检察院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应当依法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刘士军律师:国企老总把工程项目交给亲友做,会构成什么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详解
2022-09-29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2022-09-2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施行)第八条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2-08-01
律师在辩护中,一定要认真研究快递员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罪。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主观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的比较。
2022-07-13
刘士军律师提醒: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
2022-07-04
“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虽然口头称愿意认罪认罚,但却缺少实际的悔罪表现,甚至暗中串供、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隐匿、转移财产,有赔偿能力而不赔偿损失,对于这种假认罪认罚的行为,不能适用从宽或者严格把握从宽的幅度。
盗窃罪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相对不起诉?2021年济南80余件盗窃不起诉案件整理
2022-06-07
通过查阅济南市各区县检察院作出的上述不起诉决定书,分析可知,对盗窃数额在5000元以内,且赃物追回发还受害人或嫌疑人赔偿受害人同等价值财产,具有法律从轻、减轻的情节的,较为容易被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
2022-05-26
由于刑法没有将单位规定为本罪的行为主体,因此对于单位实施贷款诈骗如何处理,存在分歧。
2022-05-08
经2019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现将广州乙置业公司等骗取支付令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等五件指导性案例(检例第52—56号)作为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参照适用。
2022-04-24
刑法规定了串通投标罪,但未规定串通拍卖行为构成犯罪。对于串通拍卖行为,不能以串通投标罪予以追诉。公安机关对串通竞拍国有资产行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刑事立案的,检察机关应当通过立案监督,依法通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022-04-18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利用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体公开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四十万元以上的;(2)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3、其他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刘士军律师:“微商”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竟然被判刑?律师详解虚假广告罪
2022-04-16
刘士军律师提醒:微商经营者如果为推销商品,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虚假广告罪,可能被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刘士军律师:破坏生产经营虽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辩护律师可争取相对不起诉(无罪)
2022-04-15
刘士军律师认为,行为人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律师可往不起诉的方向争取:1、破坏生产经营虽然达到立案标准,但情节轻微,比如造成的损失数额超出立案标准不是特别多。2、已经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谅解。3、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包括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河北省辛集市耿某华正当防卫不批捕案:面对不法强拆行为,公民有权正当防卫
2022-04-15
面对非法暴力强拆,防卫人为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而阻止暴力拆迁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综合不法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力量对比、所处环境等因素全面分析,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2022-04-14
无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还是逮捕,都只是一种控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措施,目的是为了让公检法可以顺利办案。取保后,公检法还是要继续办理案件的。但能够取保,是一个好的开端。
刘士军律师: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近4万元的案件,检察院为何决定不起诉?
2022-04-14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刑立案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应当予以刑事立案。但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行使不起诉的裁量权。刘士军律师认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辩护时可以往相对不起诉的方向争取:
刘士军律师:窝藏犯罪的家人,构成窝藏罪但情节轻微的,可以尝试争取不起诉
2022-04-14
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行使不起诉的裁量权。刘士军律师认为,窝藏罪同样有可能适用不起诉。